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21-08-25 至 2021-10-25 附件:7个资助来源: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吉人社函〔2021〕14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驻省中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才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按照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安排和《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联字〔2003〕5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决定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一)坚持分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工作坚持分类推荐、分类评审、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重点体现分类评价、业内认可、群众公认和竞争择优,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选拔工作坚持突出品德和能力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重点考察人选的品德操守、创新性成果、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社会反响等方面,确保人选的导向性和典型性。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7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