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附件:7

资助来源: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吉人社函〔2021〕14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驻省中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才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按照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安排和《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联字〔2003〕5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决定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一)坚持分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工作坚持分类推荐、分类评审、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重点体现分类评价、业内认可、群众公认和竞争择优,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选拔工作坚持突出品德和能力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重点考察人选的品德操守、创新性成果、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社会反响等方面,确保人选的导向性和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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