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1-09-02 至 2021-09-25 附件:3个资助来源: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综保区经发局,驻威各高校院所:根据《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管理办法》(威人组发〔2018〕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人选校地合作人才是指本市和驻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包含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建立的科研机构)中培养或引进的,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科技人才。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我市创(领)办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二)积极推动或直接参与技术转移转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三、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提交《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申报书》(附件一),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二)获得的人才荣誉证书;(三)承担的科技计划任务书或验收证书;(四)取得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五)科研院所成立相关证明;(六)企业的营业执照;(七)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合同或协议;(八)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情况证明;(九)推进或参与技术转移转化活动相关证明;(十)其他证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3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