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度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附件:4

资助来源: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重点摘要

关键词
有关统计科研课题项目承担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的鉴定结项  (一)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由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鉴定。  (二)提交的材料(包括纸介质及电子版):  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重大、重点项目)》;  2.研究成果原件4份,其中3份需做匿名化处理。 (三)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结项证书。 二、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指导项目)的鉴定结项  (一)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指导项目)的鉴定结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需有同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3人进行。 (二)提交的材料(包括纸介质及电子版):  1.《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鉴定结项书(一般、指导项目)》;  2.研究成果原件1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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