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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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附件2-1

2023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纳入中欧互认互保名录的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项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

二、申报主体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需指定区域内一项地理标志作为重点培育和保护对象,该地理标志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超过3年以上,用标规范,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当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工作,能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物资等保障。

(三)相关地理标志产业属于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在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手工艺品类上一年度产品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他类别上一年度产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项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可不受销售额限制。

(四)相关地理标志产业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项目任务

1. 制定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围绕本项目指定的地理标志,结合实际制定相关产业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和制度衔接,出台协调配套的培育和保护政策,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

2. 完善地理标志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基层工作体系,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建立知识产权、乡村振兴、市场监管、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农业、林业、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政策协同、业务联动和信息共享。健全政府部门与地理标志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间的联动机制,形成行业协作合力。

3. 加强地理标志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系列标准,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提升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保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突出,保持良好市场信誉。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制和使用,提升专用标志的使用率。支持和引导有关单位加强地理标志育种、栽培、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技术创新,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地理标志溯源系统,实现产品可追溯管理。

4. 强化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深挖地理标志产品价值和历史人文故事,打通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商标注册、品牌策划推广等链条,塑造品牌形象,彰显品牌价值。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指导,围绕地理标志建设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为地理标志行业组织和相关市场主体提供商标品牌设计、注册、营销、推广、保护等指导和服务,提升商标品牌运用能力。

5.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广。积极拓展地理标志产品营销渠道,结合实际开展产品展示交易、商标品牌推介、产品产销对接等线上线下活动,探索在公共场所开设地理标志特色产品专区,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车站码头、进旅游景点、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大型商超、进电商平台,扩大国内外市场影响力。结合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推广,推动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广泛传播。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拓展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海外市场,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6. 推动地理标志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促进地理标志与旅游、文创等关联产业相融互促,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跨界融合,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周边产品,积极探索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群体、扩大产业覆盖、增强产业韧性,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助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

7. 强化地理标志维权保护。建立完善地理标志维权保护机制,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不少于2次,定期向省局报送监管和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和舆论引导,不断提升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保护意识。加强各有关部门与行业协会、企业、媒体、其他社会组织等协同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

8. 开展地理标志特色工作。按照“用好一件地理标志,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的要求,结合产业特点和地方实际,探索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做法、新机制、新模式,打造至少一项特色亮点工作,推动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目标

1. 实现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储存运输等全流程标准化。

2. 地理标志产品年销售额持续增长,在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销售区域进一步扩展,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带动旅游、文创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明显。

3.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达到85%以上。

4. 地理标志带动就业、富民增收成效明显,特色亮点工作典型示范作用强。

五、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申报,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设区市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县(市、区)申报的,应报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出具推荐意见后,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研究确定立项,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满一年后组织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拨付后续资金。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评价和验收。

六、申报要求

(一)相关地理标志正在承担2021年、2022年省级地理标志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三)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pm.jsipp.cn/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报送相关材料。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一份)。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的,纸质材料提交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初审推荐。设区市人民政府申报的,纸质材料由本级知识产权局转交省知识产权局。每个设区市推荐报送项目不超过2项。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本地区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盖章后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张云芳

电话:025-83236249


附件2-2

2023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业品牌)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优先支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

二、申报主体

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已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上一年度知识产权费用占研发费用投入的比例达5%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商标品牌工作基础,拥有有效注册商标,其中至少有一件商标持续使用5年以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自主品牌产品(使用企业自身注册商标的产品)在国内同类市场的占有率居全国前列。

(三)重视技术创新,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

(四)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2021年度实现盈利。

(五)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四、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项目任务

1. 开展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市场调研,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实际和产品特性,确立企业商标品牌的个性定位。结合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资源禀赋、文化传承等因素,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或规划,明确商标品牌建设方向、目标和实施路径。

2. 完善商标品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商标品牌建设领导机制,落实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商标品牌内部管理制度。开展企业商标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商标注册和使用行为,促进商标品牌建设与业务发展协同推进,确保企业商标品牌战略规划有序实施。将商标品牌资产纳入企业价值管理范畴,规范资产评估、流转和授权行为。

3. 持续加强自主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发掘和引领消费者需求为追求,瞄准国际一流先进水平,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运用专利导航等方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研究,推进生产过程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并利用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制度有效保护创新成果,不断提升自主品牌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紧盯客户需求,加强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参与行业各类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构建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导的技术标准体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

4. 严格质量管控和合规经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和产品质量标准化“两标融合”,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质量管理能力。把品质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基石,建立健全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流程,细化管理标准,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严守商业道德操守,坚持诚信合规经营,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抓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塑造良好企业形象和商标品牌建设环境。

5. 开展商标品牌运营。全面梳理企业商标品牌资源,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商标布局,完善企业商标品牌架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开展商标品牌传播,树立良好形象。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在产品主要销售国家和地区实现商标申请全覆盖,通过建立品牌联盟、借助国际媒体资源、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活动、开展品牌并购等方式,提升商标品牌的全球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企业商标品牌文化建设,丰富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和文化内涵,塑造鲜明、独特、积极的品牌文化,提高品牌号召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开展商标质押融资、许可等运营活动,放大品牌价值。

6. 加强商标品牌维权保护。建立企业商标品牌动态监测机制,对相近似的注册商标(申请)依法提出异议和无效请求,有效阻止商标抢注等行为。及时发现和应对商标侵权假冒现象,制定维权方案,有效运用警告、举报、起诉等方式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依法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建立商标品牌危机预警机制、风险规避机制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商标品牌危机和紧急事件,有效维护品牌声誉。

(二)绩效目标

1.实施期内,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年销售额增加10%以上,出口销售额实现增长,产品销售范围扩展,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2.企业主要商标品牌的价值明显提升,被省级以上行政机关、协会等机构认定为“江苏精品”“苏地优品”“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或进入“世界品牌500强”等榜单,或获得驰名商标保护。

五、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申报,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受理和材料审核工作,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加盖公章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研究确定立项,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满一年后组织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拨付后续资金。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评价和验收。

六、申报要求

(一)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数不超过5项。正在承担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含尾款未拨付)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三)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pm.jsipp.cn/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报送相关材料。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一份),逐级审核推荐。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为2月28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本地区项目申报汇总表与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盖章后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寄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徐长春

电  话:025-83236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