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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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 革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立足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我省高质量 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 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 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有厚实研究基础和较高 科研水平的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

二、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 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 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 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 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

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 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 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 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   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 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 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 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 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 申报。

四、   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 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 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 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 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   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 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 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 文件规定执行。

六、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省社科院、省教科院和 每所本科院校限报3项,每所高职高专院校限报2项,每个市州 限报1项。课题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

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 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七、课题申报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IP 地址:http://116.62. 79. 5 )完成。课题申报人、申报人单位科 研管理部门请参阅网站“资料下载”栏目的具体操作程序说明进 行操作;《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在“管理规章”下载。网上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曰,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联系人:蒋小良;联系电话:〇731-84402923;地址:省教育 厅西院办公楼712室(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

附件: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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