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附件:3

资助来源:吉林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省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激发我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加速高端人才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根据《吉林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基金管理规定》(吉财社〔2022〕824号)要求,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方向   基金主要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高端人才在吉林省创办的企业或科研成果在吉林省转化落地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金融支持;院士级顶尖人才创业项目可提供最高2000万元金融支持。主要投向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兼顾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   二、投资条件   (一)人才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吉林省内的企业单位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项目核心人才应为省人社厅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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