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附件:3

资助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湖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拟对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优化补充,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评审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和对象现在湖北地区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且在聘任期内的在职在岗从事知识产权相近专业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二、入库评委资格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2.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政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不良诚信记录;3.推荐为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专家的,需取得知识产权相近专业正高职称并实际聘任3年以上;4.推荐为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专家的,需取得知识产权相近专业副高职称并实际聘任3年以上;5.熟悉职称政策,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6.身体状况,个人经历能够胜任职称评审工作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不予推荐。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推荐评审经验较丰富的专家人选、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优秀博士后人员、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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