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专家库更新公告

发布机构: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 附件:2

资助来源:海南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专

重点摘要

关键词
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认真落实省领导有关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专家行业监管批示精神的函》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年度工作安排,计划近期组织开展海南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专家库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对象本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评标专家申请,包括现有在库评标专家和新申请入库评标专家。二、申请条件(一)申请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及本专业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2.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在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68周岁;5.符合国家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前款第二项中“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2.取得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不含二级)从事相关专业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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