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技能大赛标识(入围)作品公示的公告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 附件:0

资助来源:全国技能大赛标识(入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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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征集工作整体安排,经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组委会研究,共评选出大赛标识10件入围作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发现抄袭侵权、高度重合或其他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010)84202568传   真:(010)84201568电子邮箱:a64961685@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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