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 附件:6

资助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开展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和候选人条件第十届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设名家奖两个,奖金20万元/个;青年才俊奖五个,奖金5万元/个;特别贡献奖五个,奖金5万元/个。(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候选人条件见本通知附件1第三章第九条至第十二条。(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候选人条件见本通知附件1第三章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三)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条件见本通知附件1第三章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四)本通知附件1第十一条第7目和第十六条第7目详细目录见本通知附件6。(五)本通知附件1第十一条第17目和第十六条第17目由各申报单位自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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