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机构: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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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工作补充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调整如下。一、各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9月6日前须报送的推荐(申报)材料:1. 《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成果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2. 《联系人信息表》(WORD版);3. 《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4.推荐(申报)成果公示证明(盖章PDF版)。上述材料请打包压缩发至邮箱jsjxcg@126.com,压缩文件名为“推荐(申报)单位名称+2021年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首批申报材料”。二、各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延期至9月25日前报送的推荐(申报)材料:1. 《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每项目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0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2. 《成果总结报告》(每项目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0份,同时提交WORD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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